释义 |
一、专利复审应准备材料 (一)复审请求书 依照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的,应当提交复审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还应当附具有关证据。复审请求书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复审请求人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该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 (二)基本身份资料 个人申请的专利,需要个人身份证明;如果是企业申请的,则需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技术资料 供专利驳回通知书、复审请求书、申请文件及OA答复材料。请求人在提出复审请求或者在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通知书作出答复时,可以修改专利申请文件;但是,修改应当仅限于消除驳回决定或者复审通知书指出的缺陷。修改的专利申请文件应当提交一式两份。 二、复审决定的类型 复审决定有以下三种类型:复审请求的理由不成立,驳回复审请求,维持原驳回决定;复审请求的理由成立,撤销原驳回决定;专利申请文件经复审请求人修改,克服了原驳回申请的决定所指出的缺陷,在新的文本基础上撤销原驳回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