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哪些人是失业人员 1、初中以上各类学校毕(结)业生未继续升学或者就业的人员; 2、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退学,且没有就业的人员; 3、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的人员 4、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者开除、除名的人员; 5、解除劳动教养和刑满释放的人员; 6、农转非人员、撤村建居人员; 7、歇业的城镇个体工商户; 8、符合失业人员定义的其他失业人员。 相关知识: 办理失业保险的地点: 当地的人力资源部!一般在当地的人才中心里面! 办理失业保险的材料: 《户口簿》、《身份证》、《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毕业证》、两张一寸照片(有《失业证》、《劳动手册》的请携带)等。 办理失业保险的程序: 1、自失业之日起30日内本人持相关手续到户籍所在地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办理《失业证》或恢复失业身份手续。 2、持相关证件到甘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服务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 注意:超过60日未办理失业登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失业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