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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陪产假可以转给妻子吗
释义
    陪产假不能转给妻子。除非男方以及女方工作单位都有这样的规定。
    陪产假,又名护理假,即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
    一、产假和陪产假是怎样的
    1、国家规定法定产假是98天。
    2、产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延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
    3、陪产假,即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中。当然,还存在有的地方有陪产假,有的地方没有陪产假的情况。
    二、产假和陪产假怎么算
    产假由国家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陪产假由各省规定,并且可以在国家规定基础上增加产假,比如江苏省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湖南省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
    三、男性产假多少天?
    男职工产假,又名陪产假,是指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中,以山东省为例,男方护理假是7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延长生育假六十日,男方享受陪产假十五日。男女双方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将其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工资不得降低;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女方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满三周岁前,每人每年享受五个工作日的育儿假;每年按照子女满周岁计算。
    夫妻双方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调整延长生育假、育儿假的假期分配。女方自愿减少延长生育假的,男方享受的陪产假可以增加相应天数;夫妻双方享受的育儿假合计不超过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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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8 0:4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