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证户主去世要更改名字怎么办 |
释义 | 公民可以申请变更户主,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死亡证明,院死亡或失踪判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一、补办户口页不是本人可以吗 户口本丢失,应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派出所申请补办,也可以委托本户内成年人员代为补办。补办户口本详情如下: 居民的《居民户口簿》丢失或者被盗后,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请到派出所填写申请),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 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代为补办。若本户中确无他人可供委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有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明,申请补办。 备齐以上材料后,一般5个工作日内即可补办。 二、退休后死亡公积金怎么办理 缴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被宣告死亡证明或被宣告失踪证明以及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缴存人的合法继承人可由公安部门证实,受遗赠人或受遗赠权证明应经公证部门公正或法院判决证明。 三、如何申请变更原户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户主: 1、原户主死亡的; 2、原户主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的; 3、原户主出国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的; 4、原户主户口迁出的; 5、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的; 6、户内成年人及房屋产权人协商一致申请变更的; 7、其他特殊原因应当变更户主的。 办理变更原户主需要材料如下: 1、居民户口簿; 2、新户主居民身份证; 3、户内成年人及房屋产权人协商一致的书面意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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