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哈尔滨的满立柱是怎么抓起来的? |
释义 | 律师分析: 2010年7月15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0)齐刑一初字第47号刑事判决,认定满立柱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满立柱不服,提出上诉。本院经审理,于2011年9月1日作出(2010)黑刑三终字第107号刑事判决,认定满立柱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交付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七条 对死刑、无期徒刑罪犯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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