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二、不准开单提成、三、不准违规收费、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八、不准收受回扣、九、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二十六条 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 第二十七条 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