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刑事拘留取证时间的具体的要求是怎样的?
释义
    刑诉法第61条规定了7种拘留对象,侦查机关决定刑拘,一般期限为三日,满三日应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刑诉法又规定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也就是说刑拘可延长至七日,实践中一般对刑拘对象都为七日,因为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全凭侦查机关决定。刑诉法又规定,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刑拘的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实践中,只要你是外地人,共同犯罪,基本上就会被刑拘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在接到提请逮捕书7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至此,一个犯罪嫌疑人在其被羁押后的第三十七日,应会确定的知道自己的命运,即逮捕与否?在中国逮捕基本意味着最后的判刑。逮捕后,案件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羁押期限刑诉法规定是不超过两个月,一般情况下犯罪嫌疑人都会被关满两个月,因为刑事政策的规定这段时间是扩大战果的时间,用足两个月移送起诉不会有后遗症,否则一旦后续阶段出现其他犯罪事实,就会落下一个工作不力的口实。两个月期满也并不意味顺利移送起诉,因为刑诉法规定,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案情复杂同样无法界定,再加上大部分刑事案件都由基层侦查机关侦查,与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同属一个地级行政区域,考虑到司法机关间的友谊,一般情况下只要报请都会批准。在上述情况仍不能侦查终结的案件,刑诉法第126条规定:对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一及的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此种案件数量不多,且一般多为第四类,同样只要报批,多会批准。至此,犯罪嫌疑人庆幸熬出头了,答案却是否定的,刑诉法第127条接着规定,当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的,在126第规定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犯罪嫌疑人仍会庆幸,毕竟是对重刑犯,这里有个专业的认识误区,刑诉法用的是可能判处十年以上,并非指最终的判决为十年以上,刑法中可能判处十年以上徒刑的比比皆是。这是一个犯罪嫌疑人顺利的情况下可能面对的羁押期限,一旦出现意外,刑事拘留取证时间在侦查期间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又开始一个轮回。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7 16: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