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小区的便民服务大致可以分为三类,具体如下: 1、公共服务。公共服务是指物业管理中公的管理及服务工作,是物业公司面向所有业主提供的最基本管理与服务,例如:对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及住宅装修进行日常监督、对小区内的绿化进行管理、对业主的车辆进行秩序管理等等; 2、针对性服务。针对性服务指的是物业管理公司为了满足广大业主及群体与单位提供的各项服务工作,有日常生活类、商业服务类、社会福利类等等; 3、委托性服务。这类服务主要是看业主的个人需求来决定。 物业便民公共服务具体如下: 1、对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及住宅装修进行日常监督; 2、对房屋的各项设备与设施进行管理; 3、对小区内的环境卫生进行监督与管理; 4、对小区内的绿化进行管理; 5、配合当地的公安与消防部门做好小区内的公共秩序维护工作; 6、对业主的车辆进行秩序管理; 7、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 综上所述,小区的便民服务为业主提供交流平台,可促进业主与物业之间的交流和沟通,不断的改进和开展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九条 居民会议由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组成; 居民会议可以由全体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或者每户派代表参加,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参加; 居民会议必须有全体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户的代表或者居民小组选举的代表的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会议的决定,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条 居民委员会向居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居民会议由居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五分之一以上的户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居民小组提议,应当召集居民会议。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居民委员会必须提请居民会议讨论决定; 居民会议有权撤换和补选居民委员会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