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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上海市妇女产假规定
释义
    

法律主观:
    


    2021年 上海 市流 产假规定 : 正常 产假 :98天; 难产假 :15天; 多胞胎产假: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生育假:30天; 陪产假 :10天。 【备注】: 1、同去年相比,现行上海产假主要是取消了晚育假,增加了生育假。 2、男职工陪产假同比去年增加了7日。 3、生育假一般与产假合并并连续使用(包括双休日),遇 法定节假日 顺延。 4、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配偶陪产假期间的 工资 ,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法律客观: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苏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办法》第十五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10天。 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3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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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4:2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