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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征兵第二次复检的相关问题
释义
    当兵复查项目有:心电图、B超、内科、外科、五官科、放射科、检验科(查肝功能、乙肝两对半、艾滋病、血象、尿常规)。复检主要对血液采集、外科、内科、视力、尿检、B超、心电图、胸透等方面进行了复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五十三条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各级兵役机关和基层人民武装机构应当依法办理兵役工作,按照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完成征兵任务,保证兵员质量。有关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应当依法完成民兵和预备役工作,协助完成征兵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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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9: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