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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间借款没有借条法院会怎么判
释义
    民间借贷没有借条的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对案件进行审判,如证人证言,转账记录等,对于民事诉讼的案件,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一、合同的无效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合同的无效举证责任是:
    1、由主张合同无效的当事人举证;
    2、如果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上述证据的,可申请法院依法调查收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
    二、私人借款无借条不还怎么办?
    私人借款无借条不还的,债权人首先可以与债务人协商补写借条,债务人拒绝的,债权人可以搜集其他证据来证明双方自己的债权债务关系,如知情人的证人证言;双方当事人关于借款的聊天记录或转账记录等,搜集好证据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三、担保人的过错由谁举证
    担保人的过错一般由原告方来举证。根据我国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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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12: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