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青岛市企业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青岛市企业拆迁补偿标准:货币补偿和房屋补偿,每月每平方米补贴30元,超出约定期限每月每平方米补贴60元。房屋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下按40平方米计算。 法律分析 青岛市企业拆迁补偿标准: 1、货币补偿。按被征收的房屋面积,每月每平方米补贴30元,一次性发放10个月的临时过渡补助费; 2、房屋补偿。按被征收房屋面积和约定的过渡期限,每月每平方米补贴30元,发放临时过渡补助费,超出约定期限的,每月每平方米补贴60元; 3、房屋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下的,按40平方米算。 拓展延伸 青岛市企业房屋拆迁补偿政策解读 青岛市企业房屋拆迁补偿政策是指在青岛市范围内,对于企业房屋因拆迁而需要搬迁或损失的情况,政府所制定的一套补偿标准和规定。根据该政策,企业在房屋拆迁时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以弥补因拆迁而带来的损失。具体补偿标准包括房屋评估价值、搬迁费用、临时安置费、补偿款等。政策的目的是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发展和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企业在遇到拆迁问题时,应了解并遵守相关政策,同时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详细的解读和法律支持。 结语 青岛市企业拆迁补偿标准为货币补偿和房屋补偿两部分,以每平方米30元的补贴为基准。对于40平方米以下的房屋面积,按照40平方米计算。该政策旨在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发展和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企业在面临拆迁问题时,应遵守政策规定,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解读和法律支持。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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