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矫正人员接受监督的情况怎么写 |
释义 | 社区服刑人员接受监督管理情况怎么写,是根据司法所表格去书写,每次写的内容不能相同。毕竟这些书面报告是会存入个人矫正档案,上头会下来检查,包括司法局和检察院。书写有问题轻者全部重写加警告,重则直接撤销缓刑,代价很大。 一、缓刑是怎么执行的? 缓刑,也称为暂缓执行刑罚,指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悔罪表现,认为原判刑罚可以暂缓执行,规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的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期不再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如果违反法律规定或再犯罪的,人民法院会撤销其缓刑,收监执行。所以,是否判缓刑,须经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法官会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及社会危险性,确实是否适用缓刑。 关于缓刑的执行,犯罪嫌疑人携执行通知到司法局去报到,司法局会出具报到单,持报到单到具体经办的司法所去,接受社区矫正。 二、撤销假释是什么意思 假释的撤销,是指获得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或者被查出前罪宣判前有漏罪没有宣判,或者在假释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机关的相关规定,被人民法院裁定收监执行刑罚的执法活动。警告与刑罚执行变更直接关联,暂予监外执行人员受到两次警告仍不改正的,就应当收监执行;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受到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就应当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刑罚。社区矫正人员对警告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诉。在假释考验期内,被假释的犯罪分子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期间违反国家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说明犯罪分子在社会上仍具有一定甚至相当大的危害性,不宜再适用假释,应当依法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三、社区矫正到期怎么解除 社区矫正解除是指,矫正期届满或在矫正期内被收监执行、被羁押以及死亡的社区服刑人员,按规定办理解除矫正手续。犯罪嫌疑人期满前30天,由司法所指导完成《自我鉴定》,填写《社区服刑人员解除矫正鉴定表》,并作出解除矫正意见,由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召开评议会,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情况作出评议。并以评议结果为基础作出鉴定,然后报公安分局批准。由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向犯罪嫌疑人和社区居民宣告,同时报区人民检察院备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八条司法所应当为社区矫正人员确定专门的矫正小组。矫正小组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担任组长,由本办法第三条第二、第三款所列相关人员组成。社区矫正人员为女性的,矫正小组应当有女性成员。司法所应当与矫正小组签订矫正责任书,根据小组成员所在单位和身份,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各项矫正措施落实。 第九条司法所应当为社区矫正人员制定矫正方案,在对社区矫正人员被判处的刑罚种类、犯罪情况、悔罪表现、个性特征和生活环境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教育和帮助措施。根据矫正方案的实施效果,适时予以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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