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计生办不给开引产证明,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措施: 1、前往其他医疗机构:如果计生办不给开引产证明,您可以前往其他医疗机构,如妇幼保健院、综合医院等,进行咨询和诊断,并要求开具相关证明; 2、咨询相关部门:如果您认为计生办的行为有问题,可以咨询相关部门,如卫生计生委、民政局、法院等,寻求帮助和解决方案; 3、申请行政复议:如果您认为计生办的行为违法或不当,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要求相关部门对计生办的行为进行复议和处理; 4、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您需要法律援助,可以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或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 开引产证明通常包括以下信息: 1、孕妇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等; 2、引产手术的时间和地点; 3、引产手术的医生和护士信息; 4、引产手术的医疗记录和诊断结果; 5、其他相关信息,如引产手术的原因、孕周等。 需要注意的是,引产证明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维护自身权益的证据。如果计生办不给开引产证明,可能会影响本人的权益和利益。因此,在维权过程中,建议注意证据保全和法律程序,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 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育龄夫妻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划生育,有关部门应当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药具和技术,保障实施节育手术的妇女的健康和安全。国家实行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制度,发展母婴保健事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高妇女的生殖健康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