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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员工干了什么,单位才有权利停岗
释义
    在没有出现法定情形的情况下,单位无权停止劳动者工作。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问题。
    1,你说单位停止了你的工作,有降低了你的工资,这种行为肯定是违法的。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单位无缘无故停止你的工作,属于公司单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公司在停止你工作期间,应当按劳动法的规定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给你。
    2,公司降低了你的工资,公司降低你的工资,肯定要有一个合情合理合法的理由,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不得克扣。如果公司没有一个合情合理合法的理由,公司当方面降低你的工资肯定是违法的。
    3,建议你保留相关证据,先找公司协商,如果与公司协商不成的话,建议你给公司邮寄一份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理由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中的一条,以公司没有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无故拖欠克扣工资为由而被迫辞职,并保留快递详情单和被迫辞职书,这样公司不仅打不了你旷工,如果操作得当的话,你还可以或者在公司坐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希望能采纳,谢谢?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员工违反劳动纪律被停岗,在停岗期间,单位需要支付员工基本工资,如果单位没有支付员工基本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那么是属于违法拖欠员工工资的行为。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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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3:4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