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改名字护照要重新做吗 |
释义 | 如果愿意继续使用错误姓名,可以不用更改护照。 如果想改,也可以更换新护照。 如果在改了名字,护照,签证,和国外的学生准证都需要更改。步骤如下 : 1、首先确保身份证名字已经更改,已经办理妥了新户口本和新身份证。 2、持本人新户口本和新身份证去当地公安局的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新换护照,交回旧护照。 3、办理签证信息变更,在户籍所在地出具书页更名证明,上面信息包括:原名,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现名,变更日期。盖章签字。这个证明送去做一份中英文公证,将这个证明连同本人新护照、身份证扫描交给ICA,申请更新签证,批准信有了,学生准证就可以更新了。 办理护照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表,并贴有符合要求的照片一张; 2、交验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身份证; 3、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需按照组织人事关系出具同意出境的意见。证件自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批并制作完毕。 综上所述,如果愿意继续使用错误姓名,可以不用更改护照。 如果想改,也可以更换新护照。持身份证,户口本,旧护照,派出所开具的姓名更改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新护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条 护照持有人所持护照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护照签发机关申请护照变更加注。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持有人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护照: (一)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二)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三)护照损毁不能使用的; (四)护照遗失或者被盗的; (五)有正当理由需要换发或者补发护照的其他情形。 护照持有人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在国内,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在国外,由本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回国后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的,由本人向暂住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外交护照、公务护照的换发或者补发,按照外交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