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财务账户使用私人账户是不合法的。 法律依据:《这种人民共和国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 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存取。 第六十五条 存款人使用银行结算账户,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本办法规定将单位款项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二) 违反本办法规定支取现金。 (三) 利用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逃废银行债务。 (四) 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 (五)从基本存款账户之外的银行结算账户转账存入、将销货收入存入或现金存入单位信用卡账户。 (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存款人地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的变更事项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