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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简述要约的生效要件
释义
    

法律主观:
    


    要约的概念: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他人作出的以一定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前者是要约人,后者称为受要约人。,要约取得法律效力,应具备以下生效要件:,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真实意思表示。,2.要约必须是向相对人发出的意思表示。要约的相对人可以是特定的人,也可以是不特定的人。向特定人发出要约,通常是指某一具体的法人或自然人。向不特定的人发出要约,一般是指向社会公众发出的要约。,3.要约必须是能够反映所要订立合同主要内容的意思表示。要约的目的在于取得相对人的承诺,建立合同关系。,不履行要约是否违约,要看对方承诺是否已经成立生效。如承诺生效了,不履行要约就算违约,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反要约具有法律效力。,《民法典》规定,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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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8 17: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