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增值税什么情况下可以抵扣 |
释义 | 增值税可以抵扣的情况具体如下: 1、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及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企业购进农产品,按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3、纳税人从境外购进的不动产、无形资产或服务,由税务机关或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4、企业购进的无形资产、不动产、固定资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个人消费或者集体福利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5、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6、纳税人购进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抵扣的条件具体如下: 1、增值税抵扣,应交的税费=销项税-进项税; 2、凭证条件,取得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税控软件维护费的地税发票才可以抵扣; 3、时间条件,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认证。 综上所述,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等都可以进行抵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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