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理论上对证据材料的一种分类区别的标准不是是否变更意思表示,而是其来源,是第一手还是第二手。举个简单的例子:一般情况下,自己亲眼看到的是原始证据,听其他人说的则是传来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