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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江苏省什么情况下可以生三胎
释义
    法律分析:
    江苏省原则上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但是特殊情形下,允许夫妻再生育,分别是:第一种情况,一方婚前未生育,一方婚前已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第二种情况,双方婚前合计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第三种情况,已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病残儿,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一)一方婚前未生育,一方婚前已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
    (二)双方婚前合计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
    (三)已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病残儿,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依法收养的子女,执行本条例规定时,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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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12:5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