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当事人在发现林权证遗失后可以到原林权登记机关申请更正或者补办。 可以到原林权登记机关申请更正或者补办。根据《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发现林权证错、漏登记的或者遗失、损坏的,有关林权权利人可以到原林权登记机关申请更正或者补办。除非在法定情形下,林业局是不能擅自撤销或是不予补办林权。如不慎遗失或损毁,需要补办的须遵循以下方法:向林业主管机关提出补办申请。补办申请需要资料包括: ①、补办的申请; ②、小组证明;③、村委会证明; ④、许诺书(许诺书的内容包括:许诺人基本情况,林权证遗失经历,并保证林权证确实遗失,只承认补发的林权证的效力,如遗失的林权证找回,仍视为废证处理。 ⑤、自己身份证复印件。2.林业主管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核发新证,并公告原证作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第四条 林权权利人为个人的,由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委托的代理人提出林权登记申请;林权权利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委托的代理人提出林权登记申请。 第十七条 发现林权证错、漏登记的或者遗失、损坏的,有关林权权利人可以到原林权登记机关申请更正或者补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