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方民事法律是什么 |
释义 | 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可分两类: (1)有相对人的单方行为。又称“相对的单方行为”、指须向相对人作意思表示,但不需相对人承诺,民事法律行为即能成立。如民事行为的撤销、债务的免除、追认代理权等。 (2)无相对人的单方行为。又称“绝对的单方行为”。指无须向相对人作意思表示,民事法律行为即能成立。如立遗嘱、刊登悬赏广告、继承人放弃继承等。此类单方民事行为所包含的意思表示一经作出即可生效。 单方民事行为与单务民事行为的区别: 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是指由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与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对应。 单务民事法律行为就是一方单纯的享有权利而另一方只享有义务的民事法律行为,与双务民事法律行为对应,此行为仍然需要双方的合议,属于双方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 一、要约是不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 要约不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单方面的法律行为是指只要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要约是指向特定人发出与他人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不属于单方面法律行为的范围。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签订合同的意,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体确定内容; 2、表示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受意思表示约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1、要约被拒绝; 2、要约被依法撤销;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