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殴打他人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区别有哪些 |
释义 | 一、殴打他人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区别 1、殴打他人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区别有: (1)行为方式不同。殴打他人的行为方式是拳打脚踢等,故意伤害是使用器械对人体进行伤害; (2)客观方面表现不同。殴打他人的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殴打他人的方式,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 (3)目的不同。殴打他人不以伤害他人身体健康为主要目的,故意伤害主观上是以伤害他人身体; (4)伤害程度不同。殴打他人是造成他人身体皮肉的暂时疼痛,故意伤害是伤害他人身体。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故意伤害罪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故意伤害罪办案程序是: 1、案件管辖; 2、前期处置; 3、勘验与检查; 4、调查取证; 5、案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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