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明(住房租赁合同或单位居住证明) 2.到居住地派出所或社区、村委警务室办理居住登记拍照,拟居住6个月以上的可办居住证。 3.市区(含武进区)户籍人口跨区居住的无需办理居住登记,本市(含金坛、溧阳)户籍人口跨市居住的应进行居住登记,可以办理居住证。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