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常州居住证办理需要材料如下: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2、居住证明;持有已满6个月且在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 3、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 4、居住地住址证明;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5、就业证明;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 6、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 居住证办理的流程: 1、申报:申办人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申请表和申请材料; 2、受理:居住地派出所受理申请; 3、审核:公安内部审核; 4、制证:公安内部制证 5、领取:申办人持申请回执或本人身份证到申请办理的派出所领取居住证。 综上所述,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法律依据】: 《居住证管理办法》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派出所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近期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上述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制作发放居住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