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申请银川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必须同时符合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条件。 银川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如下: 1、贷款资格: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已及时、足额、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且无停缴、欠缴现象发生,缴交率不得低于5%; 2、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大修住房须持有规划、土地等部门批准的有关审批文件; 3、具有长期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证明; 4、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手住房的须具有购建房总价值20%以上的自有资金证明,其他情形的须具有购建房总价值25%以上的自有资金证明; 5、购买二手住房竣工年代不得超过20年。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