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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第三份劳动合同有期限
释义
    为避免劳动合同期限短期化,劳动合同法》第14条明确规定,已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同时也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一、刚入职就必须签劳动合同吗
    新入职的员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而且入职一个月内须签劳动合同,试用期计算在内。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也就是说,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不仅要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二、终身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一)我国法律并无终身合同的法律概念,一般此项所指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辞退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辞退赔偿。
    (三)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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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1:5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