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台湾地区在开放内地赴台购置房产的同时规定,对于在台湾地区有收入来源的内地人士,银行可以提供最多50%的贷款额度,但一年内停留台湾时间不能超过四个月。 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 第十五条 贷款的贴息: 根据国家政策,为了促进某些产业和地区经济的发展,有关部门可以对贷款补贴利息。 对有关部门贴息的贷款,承办银行应当自主审查发放,并根据本通则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第十六条 贷款停息、减息、缓息和免息; 除国务院决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决定停息、减息、缓息和免息。贷款人应当依据国务院决定,按照职责权限范围具体办理停息、减息、缓息和免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