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物权的内容包括哪些
释义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物权的效力及于所有人,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均属于义务人。物权具有追及效力、优先效力和排他效力。第一,物权就其本质而言,仍然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财产关系,而不纯粹是与物之间的关系
    从民法上看,物权关系作为一种法律关系,乃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并且是以一定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虽然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特定物和排他的权利,但物权本质上不是人对物的关系,而是人与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第二,物权的主体是特定的权利人
    在物权关系中,权利人是特定的,而义务人是不特定的第三人。我国《民法典》将物权的权利主体表述为权利人,这一概念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可以将各种民事主体纳人其中,如国家所有权人、集体所有权人、私人所有权人等。在具体的物权法律关系中,权利人都是指特定的权利人。
    第三,物权的客体主要是有体物
    物权与债权、知识产权等相区别的重要标志在于,物权的客体主要是有体物。物权是权利人对特定物所享有的财产权利,物权关系表现为一种绝对法律关系,体现的是特定权利人因为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法律关系。依据《民法典》第115条的规定,物权的客体主要是动产和不动产,即物权的客体主要是有体物。所谓有体物,是指具有一定的物质形体,能够为人们所感知的物。
    第四,物权主要是一种对有体物的直接支配权
    所谓支配,是指法律上或事实上的管理或控制。物权的支配性决定了物权所具有的优先性、追及性等特点。所谓直接支配,强调主体基于自己的意愿而对物所进行的控制,而不需要借助他人行为的辅助即可实现此种控制和支配。权利人对物的控制既包括事实上的控制,也包括法律上的控制。当然,主体依据物权对物的支配,既包括对特定的动产和不动产的使用价值的支配,也包括对物的交换价值的支配。
    第五,物权是排他的权利
    一方面,物权的排他性要求在一物上不得同时成立内容矛盾的物权;另一方面,物权的排他性是指物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权利人之外的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和妨碍物权的义务。物权的排他性与支配性存在区别,《民法典》之所以区分物权的排他性与支配性,主要原因在于:二者的侧重点不同,物权的支配性强调的是权利人对物的直接支配,虽然这种支配最终仍然体现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即权利人无须借助他人的协助即可实现对物的支配,但是支配性主要强调的还是对物的直接管领和利用;而物权的排他性强调的则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即任何人不得非法干预他人行使物权。
    《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四条 【物权的定义及类型】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一百一十五条 【物权客体】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一十六条 【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第二百零七条 【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百零八条 【物权公示原则】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三十九条 【物权保护方式的单用与并用】本章规定的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设立他物权】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第三百二十三条 【用益物权的定义】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9 7:3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