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条此据写什么位置 |
释义 | 文书结尾的惯用语“此据”的含义和用途。借条、收条、欠条等文书可用此据,证明、通知、公告等文书也可用特此证明、特此通知等。这些结尾可以不解释,但解释仍有实际意义。此据表示特意写下的证据,此证表示特意写下的证明材料。以上是对借条是否需要写此据的回答。 法律分析 此据:一些文书的惯用结尾。借条、收条、欠条,用此据。证明用此证或特此证明。通知用特此通知。公告用此告或特此公告。布告用此布或特此布告。通告用特此通告。留言条用特此留言。声明用特此声明。这些惯用结尾,可以不做解释。要做解释还是有实在意义的。此据:特立此为据,特意写下这个字据作为证据。此证:特此证明,特意写下这个作为证明材料。以上内容是对借条用不用写此据,此据是什么作出的相关回答,望采纳。 拓展延伸 收条的正确填写位置 收条的正确填写位置取决于具体情况和要求。通常情况下,收条应该包括以下信息:日期、收款人姓名、付款人姓名、收款金额、付款方式等。在填写收条时,应确保清晰、准确地记录上述信息,并注明收款人和付款人的签名。此外,为了避免纠纷和误解,建议在收条上注明该收款是何种交易或服务的费用,并保留一份副本给双方。最后,收条应妥善保管,以备将来参考或需要。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位置填写这些信息,以确保收条的有效性和可读性。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对于文书的惯用结尾,如借条、收条、欠条等,使用此据或特此证明等表达方式是常见且有效的。然而,在填写收条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和要求,准确记录日期、收款人、付款人、金额等信息,并注明交易或服务的费用,同时保留一份副本给双方。为避免纠纷和误解,收条的妥善保管也至关重要。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位置填写信息,以确保收条的有效性和可读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三十四条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章 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第五十一条 合同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合同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合同标的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并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合同当事人对交付方式、交付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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