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投标人的权益: 1、平等地获得招标信息; 2、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疑难进行解释; 3、控告、检举招标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投标人的责任: 1、保证所提供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 2、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合理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答疑; 3、提供投标担保; 4、中标后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转让合同或订立分包合同。 投标保函的办理流程具体如下: 1、申请人填写《保函申请书》并提交相关资料,资料具体如下; (1)招标文件资料; (2)基础交易合同资料及公司对同类工程的履约记录等资料; (3)营业执照; (4)法人代码证书; (5)税务登记证; (6)财务报表; (7)公司的决议等。 2、银行对申请人的的申请内容进行审查; 3、符合规定的,审查通过。双方签订协议,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应的担保; 4、银行为申请人开立投标保函,投标保函有效期一般为六个月以内,从开出之日起生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