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既往血糖病史被认定为拒赔原因,是否可以通过调查证明?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有权根据合同约定拒绝赔付,但要求被保险人提供相关证明时,应当合理、合法。若被保险人可以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血糖病与事故无因果关系,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二条: 保险公司有权在合同中规定被保险人对合同约定情况应当如实告知的范围,并对被保险人的告知义务违法行为采取相应的措施。 2.《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保险人请求被保险人提供有关索赔事实和证据的,应当合理、合法。 3.《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 证据应当以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形式进行。 4.《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条: 被保险人对损失的发生和程度有证据证明的,保险人不得否认。 综上所述,被保险人可以通过调查证明既往血糖病史与事故无因果关系,从而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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