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要想离婚,可以到夫妻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者管辖区的人民法院办理离婚手续。1、双方同意,协议离婚的,带着户口本、身份证、证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办理离婚手续;2、诉讼离婚,且双方户口在居住所在地的。那么起诉方要带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及财产证明,到基层法院立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