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如果车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将车辆抵押需要和不知情人协商一致。由于车辆登记在不知情人名下,抵押权人未经不知情人同意接受车辆抵押,该车辆抵押对不知情人不发生法律效力。而且抵押权人明知车辆登记在不知情人名下仍在未经不知情人同意的情况下接受抵押,抵押权人不属于善意第三人,所以,该抵押合同无效。不知情人有权要求抵押权人返还抵押车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