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申请成为人民调解员 |
释义 | 《人民调解员的确定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构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人民调解员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定或由当事人选择,并可邀请相关人员参与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构成由三至九名委员组成,包括主任和必要时的副主任。委员应包括妇女成员和少数民族成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委员由相应组织推选产生,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法律分析 一、如何确定人民调解员 1、确定人民调解员的方式:一般情况下,由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指定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也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自愿,选择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十九条,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可以指定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也可以由当事人选择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二十条,人民调解员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可以邀请当事人的亲属、邻里、同事等参与调解,也可以邀请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经验的人员或者有关社会组织的人员参与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支持当地公道正派、热心调解、群众认可的社会人士参与调解。 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员如何构成 1、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2、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委员三至九人组成,设主任一人,必要时,可以设副主任若干人。 3、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居住的地区应当有人数较少民族的成员。 4、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居民会议推选产生;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组织推选产生。 5、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人民调解员的确定方式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定,也可以由当事人自愿选择。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包括委员三至九人,设主任和副主任,应有妇女成员和少数民族成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居民会议推选产生;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组织推选产生。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四章 调解程序 第二十七条 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调解情况。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建立调解工作档案,将调解登记、调解工作记录、调解协议书等材料立卷归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四章 调解程序 第十九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可以指定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也可以由当事人选择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四章 调解程序 第二十条 人民调解员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可以邀请当事人的亲属、邻里、同事等参与调解,也可以邀请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经验的人员或者有关社会组织的人员参与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支持当地公道正派、热心调解、群众认可的社会人士参与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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