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自书遗嘱只能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应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首先是遗嘱的首部。 1、标题,要写明遗嘱。 2、要写明订立遗嘱人的一些基本情况。 第二,遗嘱的正文部分。 1、写明遗嘱人订立遗嘱的原因。 2、写明订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及所在地。 3、写明遗嘱人对遗产的处理意见。 4、写明所订立遗嘱的份数。 5、写明订立遗嘱的时间和地点。 第三,尾部。 要分别写明立遗嘱人、见证人、代书人等签名或盖章,另外要写明遗嘱的日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