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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营业执照怎么区分一般纳税人?
释义
    :从营业执照上是看不出来,以前的一般纳税人从税务登记证副本可以看出来,副本上加盖的有一般纳税人的章。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全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二、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三、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对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金融服务意见七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十七、支持小企业发展。对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小工业企业或者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其他小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09年1月1日起,对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小企业,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小企业,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或者除此规定以外的其他小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其增值税征收率由6%或4%统一调整为3%。
    办理营业执照后不经营需要纳税吗?
    在办理个体户办营业执照时不交税,但在经营时是需要依法纳税的。按照以下标准纳税:1、按营业收入交5%的营业税;2、附加税费有:(1)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的7%缴纳;(2)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3%缴纳;(3)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1%缴纳;(4)按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实行5%-35%的的超额累进税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三十三条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文件、证件、登记申请书、登记注册书以及其他有关文件进行审查,经核准后分别核发下列证照:(一)对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企业,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二)对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但具备经营条件的企业和经营单位,核发《营业执照》。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分别编定注册号,在颁发的证照上加以注明,并记入登记档案。
    早餐店需要纳税吗?我的营业执照已经一年多了
    店铺办理营业执照后每年都需要交税。个体工商户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正确建立账簿,准确进行核算。对账证健全、核算准确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查账征收,对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具有一定情形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实行核定征收。《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个体工商户包括:(一)依法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二)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办学、医疗、咨询等有偿服务活动的个人;(三)其他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个人。
    你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没有流水需要纳税吗?
    个体营业执照要交税。需要交纳的税有:1、个体营业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的缴纳5%营业税。2、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3、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营业执照年审一般需要多久
    营业执照年审办理流程是:1、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2、登记机关应当依法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年审合格证明材料。《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三条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应当对其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第十四条登记机关将未按照规定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个体工商户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第十五条登记机关接收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和抽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的条件是什么?
    一般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该内容由 竺雷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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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20:2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