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工程验收需要注意以下方面: 1、项目工程在建设完成后,企业在受到承包单位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应当及时组织有关的部门或者有关的人员编制竣工决算表,并组织有关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等有关单位或者人员进行竣工验收工作的准备及其正式验收工作; 2、企业对于编制好的工程决算表要进行专业化、专门化的审计监督,重点审计项目工程的决算依据是否完备,相关的所需文件资料是否齐全,工程决算是否正确,竣工清理是否全面完成等有关竣工的情况。企业对于未经工程决算审计的项目工程部分,不得组织相关的部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因为这一方面涉及到企业的财务付款是否完全,是否保护企业财产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是因为未经审计的工程项目依然存在诸多问题,需要一一解决好才能进行竣工验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