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深圳社保转移到东莞要30个工作日。出具参保凭证当场办结,转入地向深圳发送联系函(15个工作日);收到转入地的联系函,审核并完成信息表和基金转移(10个工作日);准予转出的,审批寄出信息表和转移基金(5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十二条 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