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不起诉你会怎么通知你 |
释义 | 作出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当事人。检察院在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之后,就应该通知案件当事人,但具体多久通知,法律规范之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故此检察院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决定将不起诉的决定告知公安机关和被不起诉人及其单位。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必须作出不起诉决定书,并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给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给当事人的时间,是在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给检察院之日起一个月之内。 一、检察院的原则: 1、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原则 ; 2、上级检察院领导下级检察院原则 ; 3、依法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原则 ; 4、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5、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 6、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7、依靠群众原则; 8、检务公开原则; 9、加强内部制约,规范业务工作。 二、检查院的职能: 1、刑事检察:检察机关在刑事案件中履行审查批捕、提起公诉、监督公安、法院和监狱等依法正确履行职责,就是检察机关履行的刑事检察职能; 2、民事检察:检察机关通过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对民事案件的受理、审理、裁判和执行程序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人民法院的裁判结果是否公正、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就是检察机关履行的民事检察职能; 3、行政检察:人民检察院通过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监督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和执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4、公益诉讼检察:当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社会公共利益,在遭到侵害时没有人提起诉讼或者有关机关怠于履职,检察机关可以提起公益诉讼,就是检察机关履行的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四百一十二条 不起诉的决定,由人民检察院公开宣布。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的活动应当记录在案。不起诉决定书自公开宣布之日起生效。被不起诉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通知执行机关解除。 第四百一十三条 不起诉决定书应当送达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及其诉讼代理人、被不起诉人及其辩护人以及被不起诉人的所在单位。送达时,应当告知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及其诉讼代理人,如果对不起诉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告知被不起诉人,如果对不起诉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