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苏州工作园区租房的公积金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法取出: 1、租房合同备案后的3个工作日内,本人提供租房合同、本人身份证、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文书等材料,向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专户管理部门申请。 2、管理部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予提取的决定。 3、准予提取的,由受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的资料一般如下: 1、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居住证明等身份证明文件; 2、公积金账户信息,包括公积金账户的开户银行、账号等信息; 3、房屋购买合同、房屋产权证或者预售合同等房屋相关文件; 4、购房者及其配偶的收入证明,包括工资收入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 5、购房者及其配偶的信用证明,包括个人信用报告、银行流水等。 综上所述,公积金贷款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额度限制,具体的要求也需要根据当地相关规定进行了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