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纳税总额计算公式 |
释义 | 个人纳税总额计算公式为:全年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综合所得收入额-基本免除额-项扣除-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企业纳税总额的计算方法具体如下: 1、将明细账中的各种上缴税金相加计算数和; 2、直接按“现金流量表”中的“支付的各项税费”项目金额填写。 纳税总额是指企业全年实际交纳的所有税金之和,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城建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企业和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印花税等。 一、纳税申报的期限: 1、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于期满后十日内申报,以一天、三天、五天、十天、十五天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内申报并结算上月应纳税款; 2、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办理预缴所得税申报;内资企业在年度终了后四十五日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向其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办理所得税申报; 3、税法未明确规定纳税申报期限的,按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的期限申报。 以上就是律师对于该问题的全部回答了,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该内容由 袁立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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