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相关规定规定,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每一百毫升含八十毫克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醉酒后驾车会对交通安全造成抽象危险,这既是法律对醉驾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也是生活常识,因此判断行为人主观方面具有放任的心态并不困难。行为人对自己饮酒的种类、数量记忆错误,误认为摄入酒精极少,远未达到醉酒程度,饮酒并不妨碍其正常驾驶。此时行为人仍明知酒后驾车会产生危害交通安全的危险,其对酒精摄入量的错误估计不影响故意的成立。行为人大量饮酒后经过一段时间的休息,误认为体内的酒精已经代谢完毕或所剩无几,进而醉酒驾车。此时行为人错误估计了自身酒精代谢情况,这种估计没有任何可靠的依据,自然不能成为否定其具有醉驾故意的理由。但该情节表明其谨慎程度高于饮酒后立即驾车的行为人,可在量刑时予以考虑。两种情形均是对驾车时体内留存的酒精量产生错误认识,但都对驾车时体内存有酒精的事实有明确认识,故均具有醉驾故意。
该内容由 严达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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