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印花税纳税义务人有哪些 |
释义 | 印花税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书立、使用、领受印花税法所列举的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可以分为: 1、立合同人,立合同人为书立各类经济合同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其中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鉴证人; 2、立账簿人,企业由于生产经营需要,设立了营业账簿,则该企业成为纳税义务人。立账簿人是指设立并使用营业账簿的单位和个人; 3、立据人,产权转移书据的纳税义务人; 4、领受人,领受人权利、许可证照的纳税人是领受人,领受人是指领取或接受并持有该项凭证的单位个人。 印花税的特点: 印花税是单位和个人书立、领受的应税凭证征收的一种税,其兼有凭证税和行为税的性质;征税范围比较广泛;与其他税种相比,印花税税率低、税负较轻。另外,印花税的缴税方法与其他税种的纳税方法有较大的区别,纳税人缴纳印花税一般采用自行计算、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的方法。 综上所述,印花税纳税义务人有立合同人,立账簿人,立据人,领受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 第三条 本法所称证券交易,是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存托凭证。 证券交易印花税对证券交易的出让方征收,不对受让方征收。 第四条 印花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第五条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 (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三)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四)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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