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商标注销有哪些情形 |
释义 | 申请商标注销有以下这些情形:(1)商标有效期满,且宽展期内未续展,该商标将被商标局主动注销;(2)商标拥有者由于企业转产、合并、破产等原因而自愿申请放弃其商标;(3)注册人死亡或终止一年以上,且未办理商标移转手续,任何人均可申请将该商标注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商标注销的情形 注册商标注销,包括经申请注销和商标局主动注销。 商标局主动注销是指商标注册人不使用注册商标而向商标局提出注销申请,或者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商标注册人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商标局根据申请或者法律规定,将该注册商标登记注册事项从《商标注册簿》中取消的法律程序。 注册商标经申请注销是商标注册人主动放弃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注册商标部分注销是指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商标侵权有哪些情形 作为商标权人,申请商标就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商标不受到不法侵害,我国《商标法》规定了以下7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行为;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行为;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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