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前妻户口不迁出,现妻能迁入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最好能够联系前妻将户口迁出,再将妻子户口迁入。因为户籍并不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解除,离婚夫妇一旦忽视了户口的同步分离,很可能给今后的财产处分、房屋拆迁补偿、子女入学等方面造成困难。但是如果实在联系不到前妻,依据现有的户籍管理制度,夫妻离婚后,一方拒不迁出户口时,另一方往往无能为力,因为到派出所办理迁户口手续,需要本人办理,其他人不能代办。但是只要秦先生带着与前妻的离婚证到户口登记处进行注明,秦先生妻子的户口便可迁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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