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2021 年 6 月 3 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坐堂医诊所管理办法》 第三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中医坐堂医诊所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医坐堂医诊所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申请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的药品零售药店,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二)具有独立的中药饮片营业区,饮片区面积不得少于50平方米; (三)中药饮片质量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品种齐全,数量不少于400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