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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孩子办社保卡需要带什么证件
释义
    一、给孩子办社保卡需要什么证件
    1、所需材料:户口本原件+户口本的第一页及宝宝本人页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的社保中心
    3、办理费用:社/医保卡25块,医保每年60元
    4、享受待遇:住院支付50%,门急诊支付50%
    5、注意:报完户口就去办。登记后的10个工作日后去拿卡+就医记录册,以后看病时需医保带好卡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第十五条
    城乡居民未在统筹地区规定的参保缴费期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原则上不予补办,不得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在出生28天内(含28天)取得本省户籍并按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他因户籍变动等客观原因或特殊情形导致未能在统筹地区规定的参保缴费期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可在办理户籍手续后60天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按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一次性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从缴费的下个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办理社保卡的流程:第一次办理社保卡需要什么证件
    1、当事人实现就业后,在用人单位参保社保的,办理社保卡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参保时,应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学历证明、劳动合同等证件及资料;
    (2)由用人单位的相关人员(如人力资源部门等)申报参保后,再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去当地的社保部门领取社保卡即可。
    2、当事人属于个体工商户或者在户口所在地以个人名义参保社保的:
    (1)参保时,应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
    (2)去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参保,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参保手续,再凭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去当地的地点银行的任一营业网点领取社保卡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社会保险:
    1、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实现社会安全,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
    2、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3、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
    4、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
    5、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三、社保卡怎么关联孩子
    1、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自助办理:登录个人网页,进入“社保业务办理-医疗业务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享”“新增绑定”输入亲属社保电脑号、亲属身份证号及亲属关系提交保存,即完成关联。如果想关联多人,需循环输入家庭成员社保电脑号、身份证号及亲属关系。
    2、自助服务终端机办理:持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社保卡到社保机构自助服务终端机办理。
    3、定点医院医保办办理:持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社保卡到本市定点医院医保办办理。
    4、社保机构窗口办理:持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到管理属地的社保机构窗口办理。
    四、社保卡丢失怎么补办?需要什么证件?
    社保卡补办都需要什么手续,社保卡丢失后,参保人应第一时间致电96888挂失社保卡,以便有关单位能及时冻结失卡人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补办新卡时需参保人通过所在单位办理。一般补办新卡需要一个月的时间,需工本费20元。在挂失后补办新卡期间,是不能凭个人社保号使用个人医保的。
    1、社会保障卡如丢失、被盗或损坏,应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就近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挂失、更换;
    2、原医保IC卡换制社会保障卡,还需提供一寸彩照一张(以第二代身份证照片为标准);
    3、如委托他人办理,应携带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
    4、因社会保障卡丢失或损坏期间发生的费用,经审核,予以报销一次且为挂失更换前最近一次发生的医疗费用;
    5、社会保障卡补办费用为25元。(按规定,社会保障卡工本费为首次制卡20元,二次制卡为25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第十五条
    城乡居民未在统筹地区规定的参保缴费期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原则上不予补办,不得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在出生28天内(含28天)取得本省户籍并按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他因户籍变动等客观原因或特殊情形导致未能在统筹地区规定的参保缴费期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可在办理户籍手续后60天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按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一次性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从缴费的下个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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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9 8: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