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简述消费税的计税方法有哪几种? |
释义 | 消费税的计税方法具体如下: 1、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x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x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1)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2)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价利润)除(1减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等于组成计税价格乘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等于(材料成本+加工费)除(1-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等于组成计税价格乘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等于(关税完税价格加关税)除(l-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等于组成计税价格乘消费税税率; 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等于含增值税的销售额除(1加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等于购进原价乘(1加利润率)除(1减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等于组成计税价格乘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乘比例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乘定额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乘比例税率+销售数量乘定额税率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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